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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湘西政务督查(通报第3期)

2021-06-26 17:32 作者: 来源:湘西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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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督查室

关于砂石土矿综合整治工作的督查通报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根据州人民政府安排部署,5月26日至28日,州政府督查室、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县市区砂石土矿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湘西自治州进一步推进砂石土矿及其他露天开采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州政办发〔2021〕14 号)下发以来,各县市区积极按照整治方案和5月14日全州推进会要求,迅速部署启动了砂石土矿综合整治工作,完成了砂石土矿及其他露天开采矿山矿业权设置、资源储量、绿色矿山建设、生产状况等情况的摸底工作,建立了问题台账和分类处置意见,为后续整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泸溪县、凤凰县、永顺县、龙山县、湘西高新区结合整合目标及时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吉首市开展了工程建设产生砂石资源规范管理试点工作,保靖县、永顺县、龙山县完成了新设砂石土矿出让前期勘查和资料准备工作。泸溪县、龙山县对“三废”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治理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永顺县开展了3处“三废”治理示范点创建。

二、存在问题

(一)推进力度不平衡,工作效果不明显。一是古丈县、花垣县还未制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下发实施方案的县市区,存在牵头部门单打独斗的问题,其他职能部门的摸底调查工作还未全面启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效果欠佳。二是了除了龙山县、泸溪县外,其他县市还未启动规划退出砂石土矿的关闭退出处置工作。三是对各类问题的分类处置研究部署不够深入,如规划退出未过期矿山处置问题、保留矿山公益林调整问题、治理难度较大废弃砂石矿山的治理方式和资金来源问题、易引发涉访涉诉矿山应对措施等,还没有形成明确、有效的处置意见。

(二)日常监管需进一步加强。一是花垣县部分砂石土矿矿山卫生环境较差,矿石、渣土堆放不规范,采矿权公示牌未设置在矿区出入口处。二是凤凰县、古丈县已关闭的个别采石场、砂石加工场没有彻底做到“两断三清”,现场留有砂石原料和废弃设备,易引发偷挖盗采和非法加工问题。三是对已关闭砂石土矿山、砂石加工场没有建立常态化巡排查机制。

(三)“三废”工程治理项目进展较慢。除已自然恢复的点位外,对于需工程治理的“三废”问题,部分县市因整治和修复资金缺口大,在资金保障上处于观望状态,主动想办法、统筹协调不足,进展较慢。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落实。全州砂石土矿综合整治是州委州政府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推进矿业转型绿色发展部署的重点工作,是事关解民忧、办实事、维稳定的重要任务。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市区对州委州政府全力推进砂石土矿综合整治、全面关退砂石土矿落后产能的决心认识不够充分,站位不高,工作效果与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还有较大差距,对全州提前四年完成2025年砂石土矿控制目标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还没有深刻认识和迅速反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再加压力、再上措施,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开展综合整治,确保2021年底全州砂石土矿采矿权控制在101个以内。

(二)加强指导,务求实效。州政办发〔2021〕14 号对综合整治工作作了详细安排,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主导责任,按照一把手亲自抓、亲自调度要求,进一步摸清底数现状,深入研究问题对策,做到一矿一策,分类处置,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点位,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迅速整改,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动态巡排查,对已关闭矿山、加工场的监管做到领导包片、责任到人,严防无证开采、非法加工等问题死灰复燃;州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指导配合地方做好新设砂石土矿勘查出让、保留矿山延续办证、关闭矿山“两断三清”和生态修复等工作;同时要统筹好综合整治和资源保障的关系,加快新设大中型砂石土矿投放进度,探索工程建设、“三通一平”产生砂石资源依法进入流通,维护市场稳定。

(三)加强调度,严格奖惩。各县市区在每月25日前将砂石土矿综合整治月调度表报州砂石土矿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将砂石土矿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各县市区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对综合整治工作中进度滞后、措施不实、效果不佳的县市区进行约谈。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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